湘建价信〔2020〕13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建价信〔2018〕35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我省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监测平台技术支持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填报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采集13713个造价监测文件,新增3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网上登记基本信息,新纳入造价监测工作造价从业人员615位。大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逐步形成了专人填报工作机制,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认真组织指导,及时审核把关,确保了填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全省工程造价大数据逐步建立,将为我省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助力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综合2019年监测平台数据上报统计情况、指标测算情况及企业填报情况,长沙、永州等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详见附件2、附件3)和32家企业(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表现突出,特此通报。其他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向上述市州站学习,进一步提高数据审核和指标测算业务能力。其他企业要认真寻找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平台填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和充实工作力量,努力提高填报效率和质量。对未报送成果文件的企业(详见附件7、附件8)及仍未在“监测平台”上注册的造价咨询企业(详见附件9)予以通报批评,相关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启动填报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省驻湘分公司及部分企业上报积极性不高,出现未注册账号、存在账号但未上报等情况。
2.部分企业上报质量不高,上传的成果文件系统预警比重大。
3.部分市州未能按月生成造价指标,部分上报的造价指标数据质量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大审核及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上传成果文件的审核筛选,优化平台数据质量。同时,依托诚信评价管理体系,加强数据监测日常监管,将相关情况纳入诚信评价管理,建立数据监测长效机制。
2.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上传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数据,结合本地区情况形成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为建设各方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
3.加强大数据意识,提高上报积极性和成果文件质量。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大数据意识,深刻理解数据积累对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上报项目的积极性,并指派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及时做好上报工作,避免误报、漏报情况出现。
附件:1.各市州成果文件上报数量统计表
2.各市州成果文件上报数量前六名名单
3.各市州造价指标上报数量前六名名单
4.甲级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上报数量前二十名名单
5.乙级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上报数量前十名名单
6.外省造价咨询企业驻湘分公司成果文件上报数量前二名名单
7.未报送成果文件省内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8.未报送成果文件外省入湘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9.未注册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0年3月18日
湘建价信〔2020〕13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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