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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价建函〔2011〕24号关于基坑支护桩是否属于施工措施费等计价问题的处理意见

时间:2017-08-24 来源: 原创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建函〔201124

关于基坑支护桩是否属于施工措施费等计价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近期陆续收到有关单位来人来函咨询基坑支护桩是否属于施工措施费等计价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处理意见:

1.      基坑支护桩是否属于施工措施费及如何计价的问题?

按现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实体工程(或称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图列项计算相关费用;施工措施费则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列项计算相关费用。

基坑支护桩、土钉及喷锚等均属于实体工程,应按施工图施工。

如施工过程中经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增加的基坑支护桩属于实体工程,可按设计变更条款办理工程结算。

2. 模板锯材按50%的杉木锯材和50%的松木锯材综合取定,杉木锯材其杉原条按多大规格取定?

一般杉木用材∮14按40%取定;∮18按60%取定(一般用材出材率为1.7m3)。屋架系统按∮22取定;门窗料按∮18取定(出材率为1.8m3)。不计加工费。

3.    PK予应力混凝土叠合板安装套用什么项目?

⑴ 混凝土框架梁增加支撑和PK板底支撑,按PK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A11-26 满堂脚手架子目乘1.20系数。

⑵ PK板安装,套用A6-138平板子目乘以1.30系数。

⑶ PK板座浆和施工缝处理套用A6-223平板子目乘以1.30系数。

⑷ PK板如留有孔洞需要处理等工序,按PK板体积计量每立方米增加0.44工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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